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4-57073 | 主題分類: | |
發文機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
標 題: | 呂梁市城市管理局 關于印發《呂梁市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城發〔2024〕40號 | 發布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呂梁市城市管理局
關于印發《呂梁市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公用事業局、園林中心、執法局(中心、隊),孝義市城市管理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呂梁市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呂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呂梁市市政公用行業
極端天氣應急預案
一、總則
為切實提高我市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下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應對管理水平,深刻吸取運城垣曲縣停電事故教訓,建立高效的應急響應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極端天氣對市政公用行業運行造成的影響,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作為極端天氣市政公用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指導,分級負責。市級層面統一指導,各縣(市、區)要遵照市級層面的工作部署,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強化應急,提高能力。落實應對極端天氣的各項防范措施,提高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加強預防和處置極端天氣的研究,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極端天氣市政公用行業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我市范圍內因暴雨、暴雪、大風、寒潮等極端天氣引發的供水、供熱、道路橋梁、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設備運行中斷或損害。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呂梁市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縣兩級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我市指揮體系納入省、市、縣三級指揮體系。
(一)市級指揮部
市城市管理局設立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城市管理局各分管領導擔任。
成員:由局辦公室、安全應急科、市政管理科、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環境管理科、園林管理科、垃圾分類辦負責人,以及局屬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應急科。
(二)市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安全應急科:承擔我市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日常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決策部署,對應氣象預警,啟動城市極端天氣應急響應;與氣象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合作協調機制,指導各縣(市、區)科學防災減災救災,做好重大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協助各縣(市、區)做好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
局辦公室:配合安全應急科做好信息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
市政管理科: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做好供水、道路橋梁等市政行業設施設備巡檢、開展安全應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應急搶險等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匯總上報運管服平臺數據,待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成后進行數據共享對接,為指導協調各地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做好供熱行業設施設備巡檢、開展安全應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應急搶險等工作。
環境管理科: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做好排水防澇、污水處理等市政行業設施設備巡檢、開展安全應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應急搶險等工作。
垃圾分類辦: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做好環衛和垃圾處理等市政行業設施設備巡檢、開展安全應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應急搶險等工作。
園林管理科: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做好公園廣場、園林綠化等市政行業設施設備巡檢、開展安全應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應急搶險等工作。
局屬各企事業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市區市政公用設施設備巡檢、安全應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組建應急隊伍、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三)縣級指揮部
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設立相應的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部,基層建立應急處置隊伍,負責組織協調本區域內極端天氣的應急處置工作。
各縣(市、區)主管部門應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下,成立以城市道路、供水、供熱、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為總指揮的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部,制定本轄區應急預案,加強物資儲備和應急演練;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監督轄區內各單位制定和完善行業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街道、社區設立相應的應急處置隊伍,明確具體人員,承擔轄區內極端天氣下的應急準備工作,協助各級指揮部采取應急響應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市政公用行業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全市災害防御工作。災害來臨前,要指導各縣級指揮部實施培訓演練、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同時,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增強民眾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各縣(市、區)極端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區域內的災害預防工作。要定期開展針對不同事故類型的應急救援演練,不斷總結經驗,提高實戰能力,及時對演練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充實、完善。要督促各責任人做好本職工作,熟悉掌握本區域內可能發生的災害情況和相關防御措施,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調動本區域內的資源,有效投入到災害處置工作中。要督促指導供水、供熱、道路橋梁、污水處理等市政行業按照《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要求,提前自行建設或配置獨立電源,以便極端天氣下公共電網無法滿足供電需求時,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恢復生產和供應,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監測
市指揮部要持續關注氣象部門提供的過去24小時全市氣象臺站的天氣狀況和至少未來72小時天氣預報,完善災害信息收集快報,加強極端天氣氣象信息的傳達,及時發布極端天氣監測預警信息。
各縣(市、區)指揮部要根據監測預警信息,結合本行業實際,認真做好極端天氣可能對本行業影響及危害的分析預測,做好預警預報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
(三)預警分級標準
預警分 級種類 | 藍色 | 黃色 | 橙色 | 紅色 |
暴雨 | 12小時內降雨量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 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 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 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
暴雪 |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
寒潮 | 48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陸地平均風力可達5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平均風力達5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 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 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 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
大風 | 24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者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 | 12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者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 6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者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 | 6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13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2級以上,或者陣風13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
道路 結冰 | 無此級別 | 當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1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影響的道路結冰。 | 當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6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道路結冰。 | 當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道路結冰。 |
(四)預警信息發布
極端天氣相關氣象監測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發布。
指揮部要建立完善的預警信息接收機制,指揮部在傳達通報極端天氣相關預警信息時,要加強與救援救災部門和重點防范部門的信息交換。
各縣(市、區)要根據預警信息,結合自身實際,增加應急處置物資,強化應急處置行動,有效保證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
加強雨雪冰凍預警信息動態管理,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內容,及時報告、通報和發布有關情況。
當極端天氣風險已經解除,指揮部要及時宣布解除預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四、應急處置
(一)指導協調
本方案啟動后,市指揮部協調指導全市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市、區)指揮部要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在迅速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加強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并按要求第一時間報告市指揮部,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做好應對處置情況的續報工作。信息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和地點、影響范圍、已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已經采取的措施、發展趨勢、下階段工作措施等。
(三)信息支撐
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完善信息化系統平臺,及時為災情處置提供數據支撐,待市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成后進行數據共享對接。
(四)現場控制。
險情發生后,市縣各指揮部必須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公布服務熱線和搶險搶修電話,確保群眾訴求及時響應;同時要迅速增派人員赴現場進行核查處理,確保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五)應急響應
按照極端天氣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四級(一般)4個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分級標準見表2。
表2 應急響應分級標準
四級響應 | 三級響應 | 二級響應 | 一級響應 | |
響應 啟動 |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各級指揮部啟動對應應急響應行動 | |||
1.氣象部門發布藍色預警; 2.經會商研判,其他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情況。 | 1.氣象部門發布黃色預警; 2.經會商研判,其他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情況。 | 1.氣象部門發布橙色預警; 2.經會商研判,其他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情況。 | 1.氣象部門分布紅色預警; 2.經會商研判,其他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情況。 | |
市指揮部響應行動 | 1.市級指揮部參加會商,指導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落實響應措施。 | 1.市級指揮部成員參加會商,成立工作組指導工作; 2.向省住建廳報送災情。 | 1.市級指揮部成員到崗到位,聯合辦公,部署工作; 2.向省住建廳報送災情,可根據情況申請派出專家; 3.根據地方請求,派出專家現場指導; 4.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 | 1.市級指揮部成員到崗到位,聯合辦公,部署工作; 2.向省住建廳報送災情,申請派出專家; 3.派出專家現場指導; 4.及時向市政府匯報傷亡、損失和搶險情況; 5.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 |
四級響應 | 三級響應 | 二級響應 | 一級響應 | |
各級 指揮部 響應行動 |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采取應急行動; 2.暴雨藍色預警:要抓緊 做好現有排水防澇設施的維護檢修工作,提高排澇能力。要及時消除易澇點。提前做好市政排水協調調度,保證排水暢通。 3.暴雪藍色預警:要抓緊 組織力量,對供水、供熱等公用設施進行維護檢修,防止出現大面積、長時間停供現象。要加強供水設施和管道的防凍措施,防止出現重大凍裂和爆管事故。 | 1.啟動四級響應行所有應急措施; 2.暴雨橙色預警:設立警示標志,調動搶險力量與物資,提前檢查強排設備,做好搶險準備; 3.暴雪橙色預警:要及時 清掃和處置城市道路橋梁上的積雪和覆冰,防止冰雪堆積對道路交通造成影響。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的冰雪清除,按照小雪、中雪、大雪量級,分別在降雪停止后1日內2日內和3日內完成;其他道路和區域的清雪分別在降雪停止后1日內、3日內和4日內完成 4.供水、供熱企業搶險搶修人員隨時待命。 | 1.啟動三級響應行動所有應急措施; 2.暴雨黃色預警:配合有關部門對地下商場、地下公共停車場等地下空間開展排澇除險,視情況采取停運措施。組織移動泵車、拖車式泵站、綜合搶險車等做好應急排水工作; 3.暴雪黃色預警:要對橋梁等易形成冰凌、冰柱的部位,加強巡查,及時消除隱患。要加強對垃圾收運設施的保護,及時清掃通向垃圾收集設施的作業道路,保障垃圾順利清運。要加強垃圾填埋場安全檢查,防止因降雪冰凍融化引發坍塌等安全事故,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防范發生次生災害。要對污水處理廠廠內設備、工藝、運行管理等方面進行調整,保障異常天氣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確保出水水質達標排放; 4.每日7時、17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工作動態。 | 1.啟動二級響應行動所有應急措施; 2.暴雨紅色預警:防澇重點部 位增加移動泵車、發電機等臨時排水設備,針對地商場、地下公共停車場等地下空間,各出入口放置足量防汛沙袋、配備擋水板等設施,防止雨水倒灌; 3.暴雪紅色預警: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清雪要在降雪停止后5日內完成, 其他道路和區域的清雪要在降雪停止后7日內完成。要合理控制融雪劑的撒布時間和撒布量(融雪劑的撒布數量見表3),含有融雪劑的積雪要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嚴禁堆放在花壇、樹池或綠化帶內。強降雪期間,可以將城市空地、閑置工地設為臨時堆雪點; 4.每日7時、13時、17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災害應對處置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 |
。
表3 融雪劑撒布數量表(g/m2)
![]() ![]() 溫度 數量 雪情 | -15℃~-5℃ (含-5℃) | -25℃~-15℃ (含-15℃) | ≤-25℃ |
小雪 | 5-10 | 10-15 | 15-20 |
中雪 | 10-15 | 15-25 | 25-35 |
大雪 | 20-30 | 30-50 | 50-70 |
注:撒布融雪劑時,氣溫呈上升趨勢時可選擇下限數量,氣溫呈下降趨勢時可選擇上限數量。
(六)安全防護。
在處置災(險)情事件時,要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性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公眾參與時,要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當災(險)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造成威脅時,要及時疏散人群。
(七)調集征用。
根據當前災害性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各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八)信息報道。
各指揮部要將災害監測預警和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按規范程序及時準確向上級匯報,并及時通過廣播報道,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注重社會效果。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災害天氣過后,各指揮部要及時增派人手清理現場,迅速修復或重建受損設施。要系統謀劃,制定“一點一策”方案,明確治理任務、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具體建設任務,推進系統化治理;暫時難以完成整治的,應采取臨時措施,減少影響,避免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和重大財產損失。
(二)社會救助。
要積極開展社會倡議活動,提倡廣大人民充分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廣泛開展互助互濟和救災捐贈活動。
(三)調查總結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各指揮部要及時組織調查和總結,包括:因災事件的影響范圍、受災程度,評估、核實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對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影響,分析原因、應急處置過程及存在的問題,今后應改進的措施建議。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應急處置結束后,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揚,對失職瀆職行為進行追責和問責。
七、預案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