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更新時間:2023-02-23
〔2023〕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和《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現將呂梁市二〇二二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
項目名稱:呂梁市二〇二二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
征地批準機關:山西省人民政府
批準文號:?晉政地字〔2023〕37號
批準時間:2023年1月11日
二、項目所在位置、面積及地類:
位于交口街道辦王家塔村、喬家塔村。征地總面積為16.7679公頃。涉及王家塔村土地面積0.1532公頃,其中:耕地0.1419公頃、其他農用地0.0113公頃。喬家塔村土地面積16.6147公頃,其中:農用地2.0423公頃、建設用地14.3121公頃、未利用地0.2603公頃。
三、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辦發〔2020〕16號)文件、呂梁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1〕122次會議標準執行。該項目土地補償安置費標準:規劃區18萬元/畝、青苗補償標準0.4645萬元/畝。
四、安置方式:采用貨幣補償、社保補貼安置。
五、其他事項:
1、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呂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凡從本公告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2、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將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
特此公告
呂梁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