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更新時間:2024-03-03
呂政征補公告〔2024〕1號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市政府擬征收鳳山街道辦袁家莊村、鳳山底村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呂梁鳳山教育園區項目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街道辦:鳳山街道辦
二、被征地村民委員會:袁家莊村、鳳山底村。
三、權屬狀況:集體土地所有權。
四、擬征收面積及位置范圍:
擬征收地塊:位于鳳山街道辦袁家莊村、鳳山底村。征地面積為9.5307公頃,其中:農用地0.7133公頃、建設用地8.8174公頃。(具體位置以土地勘測定界圖為準)
五、土地調查現狀:擬征地調查權屬與國土變更數據庫(三調)情況不一致,經與街道辦及村委調查核實,其權屬為集體土地。
六、征收目的:呂梁鳳山教育園區項目。
七、補償標準金額: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3〕12號)、呂梁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1〕122次會議等文件標準執行。土地補償安置費標準:建成區20萬元/畝。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袁家村集體土地5.0257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應補償土地補償費603.084萬元、安置補助費904.626萬元,合計1507.71萬元;
涉及鳳山底村集體土地4.505公頃,其中:農用地0.7133公頃,建設用地3.7917公頃。應補償土地補償費540.6萬元、安置補助費810.9萬元,合計1351.5萬元;
本項目土地補償安置費總計2859.21萬元。
八、補償費支付方式:由市政府在用地報批前繳納預存征地補償款。用地批準后,按公布的征地片區綜合地價測算補償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民委員會。
九、補償費支付對象:被征地的村民委員會。
十、安置方式:貨幣補償。
十一、社會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實施意見》呂政辦發〔2019〕68號、《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離石區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離政辦發〔2020〕78號文件執行。
十二、公告方式:在被征地村委范圍內張貼,并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絡平臺予以公開。
十三、公告時間:發布之日起不少于30天。
十四、公告地點:被征地村民委員會。
十五、補償登記時間、地點等事項:發布公告時間期內在呂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統一登記。
十六、異議反饋渠道:如對本公告內容有異議,應在公告期內通過書面形式向呂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進行反饋。
十七、復議訴訟權利:如對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可在六十日內向呂梁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教育園區報批勘界
呂梁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