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3-83888 | 主題分類: |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應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31日 |
標 題: | 關于印發《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安發〔2023〕8號 | 發布日期: | 2023年08月31日 |
呂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呂安發〔2023〕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經市政府領導同意,市安委會組織開展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F將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呂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代章)
??????????????????????????????????????????????2023年8月31日
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全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根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燃氣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燃氣安全“一件事”全鏈條明確、分解、落實安全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各級黨政領導責任,“大起底”排查、全鏈條整治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健全法規標準,完善管理機制,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質量和城鎮燃氣本質安全水平,加快建立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二)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為本、系統治理。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強化措施,嚴格管理,聚焦燃氣企業管理標準化建設、燃氣設施設備器具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加大執法力度,形成監管合力,緊盯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燃氣安全,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風險隱患,采取精準嚴格有力措施集中攻堅,守牢安全發展底線。
——堅持軟硬結合、科技創新。既整治設施設備環境的“硬傷”,更補上制度管理和從業人員素質的“軟肋”。通過加快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采用新一代信息技術,依靠科技賦能提升行業本質安全水平、保障燃氣安全運行。
(三)工作目標
在全國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通過三個月時間集中專項攻堅,全面排查城鎮燃氣全鏈條風險隱患,對燃氣經營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餐飲企業等全面建立安全管理臺賬,切實消除燃氣安全突出風險隱患;再用六個月時間鞏固集中攻堅成效,組織“回頭看”,全面完成風險隱患整改銷號;到2025年底前,健全標準化體系,完善嚴進、嚴管、重罰的燃氣安全管理機制,夯實燃氣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二、時間安排
(一)集中攻堅階段(2023年8月至11月)
在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 行動基礎上,對城鎮燃氣全鏈條風險隱患深挖細查、對深層次矛盾問題“大起底”,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堅決消除風險隱患。
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工作機制,圍繞重點任務,組織相關部門和街道(鄉鎮)開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要組織動員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做到立行立改。要督促相關企業對照專項整治任務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氣安全風險隱患。要加強全社會共同監督,各縣(市、區)要建立公眾有獎舉報監督和核查處理機制,設立舉報電話,鼓勵群眾和企業員工舉報身邊的燃氣安全風險,查實重獎。
2.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實行清單管理,逐一登記在冊,明確整治責任人、完成時限,限期辦結、動態清零。堅持“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對排查整治查不出問題或者查出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要啟動責任倒查追究機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隱患。因客觀原因無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確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風險隱患上升為安全事故;經排查無安全隱患的,也要做好記錄,確保全覆蓋、底數清、控風險、消隱患。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加大打擊力度,影響惡劣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公開曝光一批典型執法案例,強化震懾效力,形成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二)全面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在集中攻堅的基礎上,再用半年左右時間,盯牢風險隱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隱患的整治;開展排查整治“回頭看”,確保存量安全隱患逐項及時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彈,要加強城鎮燃氣及氣瓶、燃氣具及配件市場治理整頓,從源頭嚴控增量安全隱患,切實鞏固集中攻堅成效。
(三)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24年7月起)
1.認真總結推廣專項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加快完善燃氣管理制度,全面落實燃氣行業規?;l展、“瓶改管”“瓶改電”改造、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瓶裝液化石油氣規范配送“五項重點工作”,嚴格規范燃氣生產經營行為、用戶安全用氣、工程建設管理、相關產品生產銷售管理、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五個重點環節”,持續提升燃氣本質安全水平。
2.著眼推動燃氣安全排查整治落細落地,加強人財物等要素保障,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養,構建上下聯動、多方協同、精細推進、狠抓落實的工作體系,形成嚴進、嚴管、重罰的燃氣安全監管格局,推動城鎮燃氣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基本建立燃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隱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堅階段任務
(一)開展企業“問題氣”等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1.對未取得許可的企業從事燃氣經營的,要依法責令關停;對城鎮燃氣經營企業不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或未按燃氣經營許可規定經營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對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足、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未對其從事送氣服務的人員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實施安全管理規范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2.對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對其供氣范圍內的管道進行巡查維護,未對管道燃氣加臭,未對使用管道燃氣的餐飲企業等用戶進行戶內燃氣設施定期安全檢查,未告知用戶不得擅自改裝戶內燃氣設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兩種及以上氣源等安全用氣要求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未要求其送氣人員在送氣時開展隨瓶安檢的,以及非法摻混二甲醚,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3.對未取得許可的企業從事燃氣充裝的,要依法責令關停;對城鎮燃氣充裝企業不再符合許可條件或未按許可規定充裝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對城鎮燃氣充裝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從業資格證書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對城鎮燃氣充裝企業在充裝時非法摻混二甲醚,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氣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氣瓶,未依法開展氣瓶檢驗檢測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查處的氣瓶必須移交氣瓶檢驗機構報廢處理,嚴禁不合格氣瓶再次流入市場。(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5.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對液化石油氣生產企業生產氣質不達標、無警示性臭味、非法摻混二甲醚等“問題氣”,向無經營或充裝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用于經營的燃氣,工業燃料生產企業將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產品非法售賣到餐飲企業等民用領域的,要依法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市應急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對非法經營燃氣的“黑窩點”、對非法充裝和銷售“黑氣瓶”等,要堅決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對典型案件要及時曝光,強化執法震懾。(市公安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對城鎮燃氣經營、充裝企業不遵守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消防設施設備未按規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等燃氣具、配件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1.對企業未取得制造許可或者不具備生產條件仍從事氣瓶和壓力管道元件生產的,要依法責令關停;已取得制造許可的企業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問題瓶”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制造許可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氣瓶立即查封扣押,納入產品“黑名單”。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在用“氣液雙相”氣瓶要召回并移交檢驗機構報廢處理。(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企業生產不符合產品安全標準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調壓器、連接軟管、燃氣具等行為要嚴厲查處,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對企業及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對發現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要及時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場;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構成犯罪的,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強化執法震懾。(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企業違規在有形市場或電商平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強制性認證要求、假冒偽劣的“問題瓶”及“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灶”等燃氣具及配件的,要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實施聯合懲戒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立即下架處理,追蹤溯源,實施源頭治理。(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問題管網”等燃氣輸配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1.對燃氣管道老化或帶病運行、違規占壓燃氣管道及穿越密閉空間等“問題管網”,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確保安全運行;對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未落實燃氣設施保護方案等,要立行立改,并依法嚴厲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責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2.對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貨運車輛從事燃氣運輸的,要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實施聯合懲戒;對已取得許可但不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貨運車輛從事燃氣運輸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3.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未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開展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檢測,檢驗人員掛證、檢驗人員無證操作、檢驗報告弄虛作假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機構資質。(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開展餐飲企業等“問題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1.對餐飲企業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按規定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未制定和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違規用氣、用火、用電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實施處罰。(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餐飲企業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存放100 公斤氣瓶未設置專用氣瓶間、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未分開放置的,連接軟管長度超過2 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的,未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罰款。(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有關部門單位發現餐飲企業使用禁止使用的50 公斤“氣液雙相”氣瓶、未帶熄火保護灶具、可調節出口壓力的調壓器,對燃燒器具進行中壓供氣,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假冒偽劣的液化石油氣瓶、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調壓器、連接軟管、灶具等燃氣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時移送市場監管部門,由其對生產、流通企業進行溯源治理,依法處罰并追究刑事責任。(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對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燃氣安全監管執法環節突出問題整治
1.對未建立責任倒查機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責任不實不細不落基層、監管執法“寬松虛軟”等問題加強督促檢查。(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燃氣經營企業及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等問題加強監管執法。存在問題的不能只罰款,要結合城鎮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對企業是否符合許可條件進行評估,依法依規處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3.對氣瓶、燃氣具及配件、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生產銷售企業加強監管執法,切實將假冒偽劣產品清出市場。及時將執法情況公開、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引導用戶自覺選擇安全產品。(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對運輸企業未利用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加強燃氣運輸車輛和駕駛員動態監控管理,對駕駛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等加強監管執法。(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對非法摻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生產企業,將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工業燃料產品違規售賣到餐飲企業等民用領域的生產企業加強監管執法。(市應急局負責)
6.對餐飲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消防安全常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情況,加強督促指導,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及時移交有關監管和執法部門。(市商務局負責)
7.對“九小場所”中餐飲企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情況,電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隱患,加強執法檢查,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安局負責)
各縣(市、區)要根據工作實際,組織住建、應急、教育、民政、文旅、衛健、工信、商務等部門對農貿市場、餐飲企業、大型商超、學校、醫院、養老機構、民政服務機構、旅游景區、工業廠區等使用燃氣的場所,按上述要求對單位自有燃氣供氣設施進行用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四、健全長效機制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階段任務
(一)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1.督促指導燃氣經營企業、充裝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監督落實機制,制定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安全生產重點崗位安全風險、事故隱患清單,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常態化開展員工安全風險教育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建立企業安全風險隱患臺賬清單并實行閉環管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指導督促餐飲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關鍵崗位安全責任。督促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餐飲企業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市商務局負責)
(二)加快老舊管網設施更新改造
1.落實專業經營單位出資責任,建立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資金由專業經營單位、政府、用戶合理共擔機制。積極爭取中央、省預算內投資給予適當補助,市、縣財政要落實出資責任,將符合條件的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支持專業經營單位采取市場化方式,運用公司信用類債券、項目收益票據進行債券融資。(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統籌推進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老化和有隱患的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及廠站設施。要將城市燃氣管網老化更新改造納入改造計劃,老舊小區燃氣管網改造要同老舊小區改造一同實施。積極運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責任,杜絕質量安全隱患,按規定做好改造后通氣、通水等關鍵環節安全監控,做好工程驗收移交,確保燃氣管線安全運行。組織開展燃氣安全關鍵技術和設施設備科研攻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明確用地支持政策,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調整轉化用途時優先滿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礎設施需要,保障燃氣廠站和液化石油氣充裝標準站、供應點用地需要,確保安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
4.建立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規范城鎮燃氣工程安裝收費行為。(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進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多層居民建筑“瓶改管”改造;支持餐飲企業使用管道天然氣,推進城市綜合體、大型商超等人員密集區域餐飲場所“瓶改管、瓶改電”改造。(專班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燃氣安全智能化監管水平
1.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進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完善燃氣監管平臺建設,要與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充分銜接,加強與各部門資源共享,實現對管網漏損、運行安全及周邊重要密閉空間等的在線監測、及時預警和應急處置。結合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加大政策和資金落實力度,地方財政分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燃氣氣瓶充裝智能化監管水平,全面推行“一瓶一碼”氣瓶充裝追溯賦碼建檔和充裝自動識別,健全追溯賦碼系統應用規則,通過電子標簽或二維碼等信息技術手段,加強氣瓶的跟蹤追溯管理。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燃氣具,實施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標準化建設,提高企業充裝標準化、配送統一化、管理智能化的運行水平,盡快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全過程、可追溯動態監管目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燃氣管理制度
1.完善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準入條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市場清出機制;對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等達不到要求的企業,禁止進入或及時清出市場。嚴格管道燃氣、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許可審批,由市行政審批局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負責)
2.完善氣瓶充裝許可管理等規定,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市場清出機制。(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認真落實對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領域依法依規加強監管的要求,完善燃氣具及配件市場監管規定。將商用燃氣灶、連接軟管、調壓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等燃氣具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建立對氣瓶、燃氣具等產品質量定期抽查機制,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及時清出市場,對相關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定期通報一批、重罰一批、停產整頓一批。(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五)完善有關法規標準
1.積極推動市人大常委會修訂城鎮燃氣管理相關法規標準,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燃氣安全監管規定,壓實各方責任,切實解決第三方施工破壞、違規占壓等突出問題,規范城鎮燃氣行業秩序。加快修訂城鎮燃氣相關標準規范,提高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標準,確保燃氣管道和設施運行安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積極推動市人大常委會加快完善燃氣特種設備相關法規,明確和細化液化石油氣瓶及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生產、經營、使用、檢驗等環節安全監管法律責任。(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安全素養
1.各縣(市、區)要建立燃氣安全服務電話或公眾號,將服務范圍擴大至使用燃氣的農村地區,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體以及戶外電子屏、公交站牌廣告等宣教資源,加強燃氣安全宣傳報道。通過制作專題節目、編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類方法手段,普及燃氣安全應知應會常識,宣傳典型警示案例,強化居民用戶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維護燃氣安全的良好氛圍,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自覺抵制“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確保燃氣使用環節安全。
2.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設,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社會氛圍。組織街道(鄉鎮)、社區、物業、學校等全社會各方面,久久為功,持續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和應急處置知識,提升社會公眾防范和化解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的意識和能力。鼓勵燃氣經營企業與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加大燃氣專業人才培養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全市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調整為“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組長由油曉峰副市長擔任,張小武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發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司法、財政、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商務、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市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專項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負責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實施專項整治工作,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市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要依據任務分工,制定專項方案,加強對各縣(市、區)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導。
(二)壓實各方責任。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切實把燃氣安全的責任和壓力傳導到基層末梢,夯實燃氣安全管理基礎。市直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行業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清單,確保政策措施到位。各縣(市、區)要相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由成員單位派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各縣(市、區)住建局,集中攻堅期間辦公室組成人員集中辦公,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建立健全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專門工作機制,確保人員配置到位、資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堅決防止推諉扯皮、責任懸空。充實基層燃氣安全監管力量,增設燃氣安全監管專崗。推動將燃氣安全監管納入基層消防、綜合安全等基層治理體系,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三)加強督促指導。市工作專班將采取周通報、半月調度、半月一督導等方式,綜合運用約談、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動工作開展。各縣(市、區)要建立調度通報、督導評估、督辦交辦、警示建議、重點約談等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干部,要嚴肅問責。專項整治期間如再發生燃氣安全事故,對影響惡劣的,不論傷亡數量多少都要提級調查,依法依規徹查事故原因,倒查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不作為慢作為等涉嫌失職瀆職的,及時將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做好信息報送。各市直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要于9月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聯絡人報市工作專班辦公室,各縣(市、區)要于9月6日前將縣級《實施方案》報回,各市直成員單位要于9月10日將本行業《實施方案》報回。
自9月起,各市直成員單位、各縣(市、區)專班每月18日下午17時前要向市專班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報告。市專班辦公室要及時匯總相關信息,匯總上報市委、市政府。
聯系人:高永峰 劉陽安
聯系電話:0358-3374012
郵 ?箱:llsjsjczk@163.com
附件: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
附件:
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
班 長:油曉峰 市政府副市長
副班長:張小武 市政府副秘書長
????????白旭平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李永勝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杜侯平 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成 員:閆斌勝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趙雪宏 市教育局局長
????????李冰峰 市工信局局長
????????閆玉斌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楊 麗 市民政局局長
????????劉 毅 市司法局局長
????????樊小明 市財政局局長
????????衛海平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劉哲群 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
????????劉瑞平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吳海明 市商務局局長
????????呂文平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郭 力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王建明 市能源局局長
????????張 軍 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委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專班辦公室設在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統籌協調、協調聯動和督導考核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白旭平擔任。
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如有變動,專班辦公室及時動態調整,市安委會將不再另行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