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生態環境局 更新時間:2023-08-22
委托機關:呂梁市生態環境局
辦公地址:呂梁市離石東城七里灘泰化寫字樓
受委托組織:呂梁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
辦公地址:呂梁市離石東城七里灘泰化寫字樓
委托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環境行政處罰辦法》《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
委托執法事項和權限:
一、依法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
二、依法對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三、參與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參與市生態環境局調度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調查處理。
四、負責群眾信訪、舉報及上級轉辦案件的受理、調查、處理報告工作。
五、協助市局承擔全市環境執法監督檢查。
六、負責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經驗,承擔市局或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
委托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責任:受委托組織必須以委托機關名義,在委托權限范圍內辦理委托事項,并接受委托機關的監督,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機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組織不得將委托事項再委托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委托權僅在委托期限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