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科學技術局 更新時間:2024-12-04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按照科技部、財政部《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3〕276號)和《山西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晉財教〔2024〕6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申報2025年度山西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要求
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用于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改革發展政策、優化區域科技創新環境、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本年度重點支持以下四個方面:
(一)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1.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區、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國家創新型縣(市)及省級高新區等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組織實施的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支持的創新載體及區域包括:太原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太原高新區、長治高新區)、晉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國家創新型縣市(交城縣、襄垣縣)、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鹽湖高新區、堯都高新區、中北高新區、陽泉高新區)、創新型城市(太原市、長治市)、國家級企業孵化器及國家大學科技園。
2.支持強度:單項資助額度80萬元左右。項目執行期2-3年。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在創新載體區域內注冊經營。
(2)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提供技術創新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條件,并已為一定數量的企業提供過服務。
(3)支持創新載體區域內面向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需求的公共服務平臺。
(4)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1:1。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2:1。
(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
1.支持方向:支持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依托技術人才優勢,聚焦我省重點產業和領域,瞄準世界一流、國內空白、產業急需,圍繞平臺建設,實施開展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等重大科研攻關項目,提升平臺科技創新能力。
2.支持強度:單項資助額度60萬元左右。項目執行期2-3年。
3.申報要求:
(1)平臺應有一定研究基礎,與我省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優化和新興產業發展、產業轉型升級主攻方向緊密相關,應具有較強的行業帶動和產業引領作用。
(2)項目可在較短期間內取得重大關鍵技術突破或標志性成果,產生明顯的經濟社會效益。
(3)我省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各類平臺被科技部門納入管理序列的,在建設期內的不列入支持范圍。
(4)主依托平臺須為牽頭申報單位所屬,且同一主依托平臺僅支持申報1項。
(5)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1:1。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2:1。
(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1.支持方向:聚焦我省重點產業和領域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支持技術轉移機構、科技特派員開展的科技活動,以及對口援疆等公益屬性明顯、引導帶動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眾廣泛的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等。
2.支持強度:單項資助額度40萬元左右。項目執行期2-3年。
3.申報要求:
(1)項目依托的科技成果已較為成熟、知識產權歸屬清晰,適宜在一定范圍內示范轉化應用。
(2)申報單位應與項目實施的有關對象達成合作意向,確保項目立項后能順利實施,產生相應的經濟與社會效益。
(3)對口援疆項目申報單位為山西省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合作單位須為新疆昌吉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五家渠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承擔單位與合作單位應有一定合作基礎,并簽訂正式合作協議(合同)。
(4)項目申報單位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2:1。
(5)需提供2024年5月31日之后的科技查新報告。
(四)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
1.支持方向:重點支持面向我省高質量發展和產業創新的重大需求,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學問題,具有前瞻性、先導性、引領性且已取得一定研究基礎,能為解決行業領域和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提供理論支撐、破解關鍵科學原理、機理機制的重大應用基礎研究項目。
2.支持強度:單項資助額度40萬元左右。項目執行期2-3年。
3.申報要求:
(1)項目研究方向明確,有良好的研究基礎,項目實施期內有望取得重大研究進展或理論突破。
(2)優先支持依托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的項目。
(3)需提供2024年5月31日之后的科技查新報告。
(4)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1:1。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2:1。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為在山西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并具備科研開發能力和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注冊時間為2024年1月1日(含)前。具有開展科研活動的基礎,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術裝備等條件、研發經費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省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申報。地方政府行政機關不得作為申報主體。
(二)項目負責人應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熟悉本領域國內外技術、市場動態及發展趨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科研誠信記錄良好。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
1.項目負責人一般應為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項目負責人應為本單位在職在崗人員,應具備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
3.申報期內,項目負責人不得擅自變更,如有工作變動、身體原因及其他不適合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情況,申報單位需及時報告,否則取消本年度申報資格。
(三)限項要求:
(1)項目申報應遵循省級科技項目限項規則,同一年度內限申報1項計劃項目。
(2)承擔在研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年度引導資金項目。
(3)承擔在研省科技廳兩項計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年度引導資金項目。
(4)近五年內(2020年1月1日之后)承擔過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年度引導資金項目。
(5)近五年內(2020年1月1日之后)已支持在研地方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類項目的主依托平臺,不得再次依托該平臺申報科技創新基地類建設項目。
(6)承擔在研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類項目。
(7)承擔在研省基礎研究計劃和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山西)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項目。
三、其他要求
(一)同一申報單位只能通過一個項目組織推薦部門進行申報,同一申報單位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二)項目涉及倫理和人類遺傳資源的,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視需要由相關醫療機構提供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
(三)項目單位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保污染等惡劣影響事件。
(四)項目立項后,中央引導資金實際資助額度未達到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配套解決。
(五)申報項目有合作單位的,申報單位應與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協議要求格式規范,雙方分工明確,權屬清晰,內容與所申報項目緊密關聯,涉及科技成果及知識產權的項目,應提供成果知識產權證明;若知識產權為合作單位所有的,在合作協議中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議(合同)使用印章應為法人單位印章。
(六)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申報單位、參與單位、合作單位應當具備良好的誠信狀況,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各單位之間應當優勢互補、分工明確、責權利清晰。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虛報項目、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為。因不良信用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個人,不得申報或參與本年度計劃項目。
(七)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會同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
(八)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國科發監〔2020〕360號)要求,違反規定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四、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申報流程
本批次項目申報原則上采取網絡申報與書面申報并行的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逐級申報。涉密項目按有關保密要求執行。
網絡申報相關事項請參考網絡申報系統使用說明。項目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
網絡申報成功后,申報單位將生成的書面申報材料用A4紙雙面打印、按順序將申報材料和附件簡裝成冊一式五份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至主管部門(單位),由主管部門(單位)簽字蓋章后集中報送至紙質材料接收機構。
申報網址:山西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
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
(二)申報時限
網絡申報受理截止時限:2024年12月31日18:00
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限:2025年1月6日18:00
(三)聯系方式及報送地址
1、聯系人及電話
山西省科技廳??高 濤?? 0351-4048940、?
山西省財政廳?? 武冠男?? 0351-4049518??
網絡申報技術咨詢
山西省信息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0351-8065503、0351-7199808
2、書面材料報送地址
山西省科技廳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處(太原市濱河西路南段129號辦公區A座1204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