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5-34266 | 主題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 |
發文機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9日 | |
標 題: | 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人社發〔2025〕11號 | 發布日期: | 2025年04月09日 |
呂人社發〔2025〕11號
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相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精神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4〕52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程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圍
(一)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二)初定職稱僅適用于取得相應學歷后,首次認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且要求其所從事的專業與所學的專業相同。
(三)初級、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出版、翻譯、通信、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系列(專業)不得初定職稱。
初定專業,參照《山西省高級職稱評審專業目錄》,結合我市實際適時動態調整。
二、初定層級
初定職稱包括初級(員級、助理級)和中級。
三、初定部門
按照屬地原則及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和人事管理權限,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一)分級認定
1.中級認定
呂梁市人社局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初定工作。
2.初級認定
市直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按照職稱評審權限負責對符合學歷、專業要求的市直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員級、初級職稱初定工作。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或相應職稱系列(專業)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負責本轄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員級、初級職稱初定工作。
(二)分類認定
我市開展評審的系列(專業),由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按照職稱評審權限進行認定;我市尚未開展評審的系列(專業),市直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市人社局負責員級、初級職稱初定,各縣(市、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負責員級、初級職稱初定。
另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群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人社部門或相應職稱系列(專業)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進行員級、初級職稱初定。駐呂企事業單位需在本地進行職稱初定的,需出具該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相關部門的委托手續,委托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進行員級、初級職稱初定。
四、初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品德條件。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
2.工作能力和業績條件。應當具有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工作能力,認真履行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職責,考核(考察)合格。
3.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職稱評審學歷要求。
4.有準入要求的,應當取得相應有效的職業資格。
(二)學歷和工作年限條件
1.中專、大學??飘厴I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見習(試用)1年期滿,可初定員級職稱。
2.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見習(試用)1年期滿,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中級職稱。
國家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層級另有規定的藝術、工藝美術等系列(專業)從其規定。
五、初定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報人向用人單位提出職稱初定申請,提交《初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表》(一式叁份)(見附件),并提供有關印證材料。
(二)單位審核。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審核,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審核結果負責。對審核通過人員,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或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在《初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表》(見附件)中簽署意見。
(三)逐級申報。用人單位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和人事管理權限,報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認定。
非公有制領域申報人由所在工作單位審核、公示,逐級報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認定;未辦理人事檔案代理的,由所在工作單位審核、公示,逐級報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認定。
人事檔案不在工作所在地管理且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非公有制領域申報人,可通過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渠道審核申報,報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認定。
勞務派遣員工由勞務派遣單位會同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程序,報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認定。
自由職業者可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程序。未辦理人事檔案代理的,經屬地人社部門或代辦機構審核后,報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機構認定。
(四)資格認定。經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審核認定后,市直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將認定結果報市人社局統一發文,各縣(市、區)認定結果由縣(市、區)人社部門予以發文,統一頒發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制的職稱證書,同時加蓋人社部門和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公章。
六、有關要求
(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是人才評價的一種方式,實行常態化管理,各縣(市、區)人社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可結合工作實際適時開展。
(二)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履行公示制度,遵循“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
(三)加大查處監管力度,人社部門和主管部門要做好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對提供虛假材料、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嚴肅追責。
(四)專業技術人員通過認定和評審取得職稱后方可辦理崗位聘任手續。
(五)申報人一個年度內只能參加一次職稱認定(評審),初定當年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六)各縣(市、區)人社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要結合實際做好職稱初定政策的銜接工作,切實維護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呂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