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更新時間:2021-10-15
職權編碼
3500-A-00200-141100 | 職權名稱 |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審批 | |
行使主體 | 呂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職權類別 | 行政許可 |
設立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第二款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應當報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審核依據呂政發【2014】25號文件轉發晉政辦發【2014】33號文件(該文件決定下放)。 ??????????????2、《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第十條 文物保護工程按照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實行分級管理,并按以下規定履行報批程序:(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縣級文物行政部門為申報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為審批機關。 | ||
申報材料 | 1、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勘察設計修繕方案批復文件 2、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修繕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批復文件(或3名以上省市文物專家審核意見) 3、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所在縣文物局意見 4、《山西省文物保護工程施工開工審批備案表》 5、工程中標通知書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證書 6、項目立項報告 | ||
責任事項 | ??1、5、事后監管責任:對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審批材料歸檔,年度檢查、行政處罰等; ??????????????2、2、審查責任:對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組織專家評審或實地考察,提出初審意見; ??????????????3、6、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4、3、決定責任:在《山西省文物保護工程施工開工審批備案表》加注審核意見; ??????????????5、"1、受理責任:對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業主單位申報材料的齊全性、內容的完整性進行查驗,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補正材料; ??????????????6、4、送達責任:在《山西省文物保護工程施工開工審批備案表》蓋章后送達; | ||
責任事項依據 | ??1、《行政許可法》:《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條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