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5-40826 | 主題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
標 題: | 關于修改呂梁市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運行操作方案部分條款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辦函〔2025〕19號 | 發布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修改呂梁市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
運行操作方案部分條款的通知
呂政辦函〔2025〕1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23〕55號)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機關黨組會議部署,為進一步加快資金使用效率,持續減輕企業融資負擔,現將《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運行操作方案的通知》(呂政辦發〔2023〕21號)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一、將“三、資金管理機構及職責”修改為
(一)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辦)為我市應急周轉保障資金牽頭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負責應急周轉保障資金政策制定及監督管理;
2.指導承辦主體、合作機構按規定開展續貸周轉業務;
3.協調解決應急周轉保障資金運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爭議糾紛,促進各方友好協商解決;
4.向市政府、省委金融辦報告應急周轉保障資金運行情況。
二、將“六、資金使用程序”修改為
(二)受理審核。根據合作機構提供的相關申請資料,市擔保公司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等進行審查,重點審核原貸款情況和《續貸承諾書》的真實性,提出使用應急周轉資金額度,明確使用期限、占用費標準,并與合作機構和企業簽署三方續貸合作協議。受理審核階段原則上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三)備案。資金使用申請經市政府辦業務科室備案后,市擔保公司根據備案意見,從應急周轉保障資金專用賬戶向合作機構提供的指定賬戶匯入批準使用的資金。備案階段原則上不超過2個工作日。
三、其他修改內容
根據《呂梁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原市金融辦于2024年3月撤銷,相關職能劃入市政府辦,將文件中“市金融辦”統一修改為“市政府辦”。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咨詢電話:呂梁市政府辦公室??金融協調科??822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