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財政信息 > 部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 2022年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
字體大?。?span id="mes-big">大 中 小
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2-48130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 | 關 鍵 字: |
標 題: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 | |
主題分類: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二、“三公”經費情況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績效管理情況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七、其他說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預算收支總表
二、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預算收入總表
三、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預算支出總表
四、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一般預算支出預算表
六、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經濟科目表
七、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算表
八、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預算表
十、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統計表
十一、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撥款情況統計表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
四、機關運行經費
五、政府購買服務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對全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環境功能區劃和生態功能區劃;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區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制定全區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鄉鎮(街道辦)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三)承擔落實區政府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負責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指導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負責對全區減排單位進行考核。
(四)負責環境執法及監督工作和限期治理等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和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五)負責提出全區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核區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六)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擬訂并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受區政府委托組織對全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
(七)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并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實驗室污染物質、機動車等污染防治辦法;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全區生態保護政策、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向區政府提出區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組織、協調和監督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區生態示范創建工作。
(九)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制度,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十)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實施國家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擬訂全區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全區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區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推動全區環境信息資源共享和環境信息公開,統一發布全區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組織實施對國控、省控、市控和區控重點污染源的監測。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完成呂梁市生態環境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接受呂梁市生態環境局的領導,實行以市生態環境局管理為主管理體制,正科級建制,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局機關內設11個職能股室:辦公室、財務資金管理股、工會、宣教股、法制股、大氣污染防治股、水污染防治股、土壤污染防治股、生態輻射股、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股、退役軍人事務股;1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呂梁市生態環境監控監測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預算收入1317.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1317.26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預算支出1317.2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3.22萬元,項目支出964.04萬元。與2021年預算相比下降27.11%,變動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3人,機構改革綜合行政執法隊47人上劃市局。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317.26萬元,支出1317.2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3.22萬元,項目支出964.04萬元。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較2020年相比,無變化。
二、“三公”經費情況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
1、2022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0年保持一致。
2、2022年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0年保持一致。
3、2022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由于單位車輛無編制本年財政未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經費。
4、2022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0年保持一致。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2年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88.91萬元(其中:公用經費39.08萬元、其他運轉類公用經費49.83萬元),較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5.93萬元,減少15.19%。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綜合行政執法隊47人上劃市局。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本級政府采購總額59.6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1.0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8.56萬元。。
五、績效管理情況
2022年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涉及績效管理的其他運轉類項目2個,預算為964.0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71.65萬元、公用經費49.83萬元合計921.48萬元;執法工作經費42.56萬元)工資607.4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3.11萬元、醫保36.58萬元、養老保險89.28萬元、職業年金44.64萬元、工傷保險1.68萬元、公積金88.88萬元、公用經費49.83萬元;為離石區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全市前列,PM2.5年均濃度達標;優良天數比例額達到80%以上,綜合污染指數全市排名前列。全區水源地達標率100%。
執法工作經費:42.56萬元,為做好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監督性監測等工作,確保環保工作取得好的成績,不斷提高服務群眾的水平。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房屋信息:本單位占有房屋面積816平米,價值為23.72萬元。
2、車輛情況:現有公車1輛,原價26.08萬元,資產金額為26.08萬元。
3、通用設備情況:本單位共有通用設備178件(不包括車輛),價值為118.46萬元,無單位價值在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
4、專用設備情況:本單位共有專用設備76件,價值為397.35萬元,無單位價值在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5、家具、用具情況:本單位共有家具、用具112件,價值為3.91萬元。
七、其他說明
無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局С鲱A算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分為經常性項目支出和重點項目支出。經常性項目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履行職能,在日常公用經費定額以外、維持單位運轉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務所必需的支出。重點項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規定的政策性項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經費,國家、省要求的配套資金,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市直預算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五、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我國現行政策規定,政府購買服務,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交由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并根據數量和質量等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政府購買服務是一種契約化的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具有權責清晰、結果導向、靈活高效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