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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5-06-18 回復部門 中共呂梁市委組織部
信件內容

尊敬的市長:您好!我是長治市某區直公務員,配偶在呂梁工作,以后決定在呂梁發展,想咨詢一下呂梁異地調動政策,盼復。


回復狀態 已辦結 回復日期 2025-06-24
回復內容

網民朋友,您好!關于咨詢呂梁市異地調動政策的訴求,經中共呂梁市委組織部核實答復如下:

根據《呂梁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辦法(試行)》(呂人社字〔2018〕91號)中“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照‘政策性安置優先、招錄招聘為主、市場調劑補充’的原則執行”的規定,因工作需要,調入單位在有空缺編制的情況下,經請示同級編委會同意后,可對特殊崗位、特殊需求的急需緊缺人才按程序履行調動手續。

近年來,部分縣(市、區)面向公務員(選調生)、教師和醫療技術人員等實施了“人才回引工程”。請您隨時關注市縣組織、人社等部門網站(公眾號),可以通過調動、參加人才回引等方式實現團圓的愿望。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理解和支持,歡迎繼續批評和監督,同時祝您身體健康,生活順心,工作順利!


回復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