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lái)源:呂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更新時(shí)間:2015-09-02 1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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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清單 |
責任清單 | ||||||||
職權類(lèi)別 |
職權編碼 |
職權名稱(chēng) |
職權依據 |
責任事項 |
追責情形 |
追責依據 |
追責形式 |
備注 | |
項目 |
子項 | ||||||||
行政許可 |
736343196-XK-0003 |
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chǎn)許可審批{1、糧食加工品(小麥粉、大米、掛面、其他糧食加工品);2、豆制品;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4、水果制品(蜜餞、水果制品);5、水產(chǎn)制品(水產(chǎn)加工品、其他水產(chǎn)加工品);6、蛋制品;7、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8、茶葉及相關(guān)制品(茶葉、含茶制品和代用茶);9、速凍制品;10、冷凍飲品;11、薯類(lèi)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類(lèi)食品);12、餅干;13、蔬菜制品;14、糕點(diǎn);15、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果凍);16、方便食品;17、食糖;18、蜂產(chǎn)品、19、飲料;20、調味品(醬油、味精、雞精調味料、醬類(lèi)、調味料)} |
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chǎn)許可審批(換發(fā)) |
【法律】 |
1、受理責任:公示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chǎn)許可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
1、未公示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chǎn)許可應當提交的材料的;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wù)員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條;????????????????????? 【行政法規】《行政機關(guān)公務(wù)員處分條例》(國務(wù)院第495號令) |
一、行政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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