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生態環境局 更新時間:2023-10-10
呂環罰字〔2023〕077號
孝義市華博水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11810680089657
地址:山西省呂梁孝義市振興街道辦南辛安村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于紅松
孝義市華博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環境違法一案,經我局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3月14日對你公司進行了檢查,發現你公司危險廢物轉運量與存儲量不符,2021年轉運危廢量為4噸,現場查看儲存記錄截止轉運前總量為512.1kg。
以上事實,有我局2022年3月14日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和照片等證據為憑。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我局于2022年6月23日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呂環罰告字〔2022〕026號)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做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公司有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2022年7月5日,你公司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申請理由為:對我局認定的違法行為有異議。
我局在收悉你公司聽證申請后,于2023年2月10日按程序組織舉行了聽證會。結合聽證筆錄和山西晉凱律師事務所《聽證意見書》,經我局案件審理委員會集體審議研究決定,對你公司提出的聽證申請意見不予采納。理由如下:1.2022年3月14日現場檢查時,你公司提供的危險廢物出庫登記臺賬表、轉移聯單、整改報告中數量和我局《調查詢問筆錄》中現場負責人陳述數量均不一致,未能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你公司危險廢物儲存量和轉移量相符;2.針對你公司聽證會上“減免處罰”的要求,結合你公司違法事實情節、整改情況等,我局按照《山西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相關裁量要素給予判定標準,已充分考慮該因素。
以上事實,有我局《調查詢問筆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呂環罰告字〔2022〕026號)、2022年7月4日的《送達回執》和2023年2月10日聽證筆錄等證據為憑。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十三項和《山西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規定,我局對你公司處26萬元的罰款。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接到本處罰決定書后,請即提供你公司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繳款辦理人姓名、聯系電話和身份證號相關信息(送達回執載明或發送至郵箱llssthjjfsjk@163.com),到我局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繳款通知)》;并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的15日內,將應繳款項按照繳款書中的繳款方式繳入呂梁市財政專戶或呂梁市財政匯繳專戶。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呂梁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臨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span>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9月28日